1989年2月21日,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。2003年的“非典”疫情,把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推到了前台。通过反思“非典”事件,社会各界对传染病防治法的条文提出了大量修改意见。315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,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传染病防治法。
2004年8月28日,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。2013年6月29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再次进行修订。
课程将通过对我国传染病的预防制度,传染病的报告、通报、公布制度,传染病的控制措施及法律责任的讲解,配合案例,让学员了解公民、社会组织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。